豫文非遺〔2010〕12號
各省轄市文化(文廣新)局:
為進一步拓寬社會各界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渠道,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熱情,經研究,擬命名一批“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和“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所”。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單位(組織)資格要求
(一)堅持和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
(二)積極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關注支持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三)有專門的宣傳、展示、傳播優秀傳統文化的場所。“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側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專題陳列、展示和宣傳;“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所”側重于某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態傳承,如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帶徒授藝活動等。
(四)能夠接受省文化廳和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的相關業務指導并在傳播優秀傳統文化方面進行積極配合。
(五)由政府或民間成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民俗博物館和傳習所均可申報。
二、推薦申報程序與要求
(一)“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傳習所”由各省轄市文化局組織申報。申報單位(組織)須分別填寫“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所申報表”并加蓋主管部門或省轄市文化局公章。
(二)“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傳習所”將在第五個“文化遺產日”期間授牌命名。
(三)推薦材料應于2010年5月10日前報文化廳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四)各地應在去年對本地區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民俗博物館和傳習所進行調查登記的基礎上做好這次推薦工作,并重視推薦市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及代表性傳承人建立的相關機構(組織、場所)。每個省轄市推薦名額原則上不超過3個。
聯系人:陳高峰 王立勇 0371-65907463(傳真)
附件:1.
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申報表.doc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