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卷戲俗稱“喇叭戲”,由“羅戲”和“卷戲”兩個劇種融合而成。
羅戲音樂由唱腔音樂、吹奏樂和打擊樂三部分組成。唱腔音樂為綜合音樂系統,其中曲牌體與板腔體共存;吹奏樂以俗稱“大笛子”的大嗩吶為主奏樂器;打擊樂除以一般戲曲樂隊常備的大鑼、二鑼、手鈸、梆子和鼓板小五件為演奏樂器,還配置有兩對大鐃和兩對大镲,俗稱“四大扇”。羅戲行腔粗獷豪放、激越高亢,適合演出神話戲、宮廷戲和征戰戲之類的武打戲。
卷戲音樂由唱腔音樂、吹奏樂和打擊樂三部分組成,以俗稱“小笛子”的小嗩吶為主奏樂器,多演出民間傳說、鄉土風情和男女愛情題材的劇目。
卷戲擅演文場戲,羅戲擅演武場戲,為吸引觀眾,達到文武兼備、相互補益的目的,兩個劇種經常同臺演出,逐漸融合為一,稱為“羅卷戲”或“卷羅戲”。羅卷戲道白多使用當地方言土語和中州韻,唱腔旋律亦與當地民間語音節奏相接近,具有十分鮮明的地方特色。
2008年,羅卷戲(汝南縣、范縣)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2011年,羅卷戲(鄧州市)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